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采取公开报名,统一面试、考核、体检,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。
二、成立招聘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
为了确保此次临聘人员招聘工作顺利、有序、公平地进行,我院成立了由院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文树声
副组长:董晓琰 文茂州
成 员:汪海全 唐映亭 赵 莉
三、招聘人数及职位
本次共招聘临时工作人员5名。
(一)康复治疗岗位招聘2名;
(二)特殊教育岗位招聘2名;
(三)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岗位招聘1名。
四、招聘条件
(一)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,遵纪守法,热爱工作;
(二)中专及以上学历;
(三)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;
(四)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无残疾,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;
(五)有相同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。
五、岗位要求
(一)康复治疗师:性别不限,35周岁以下、身体健康、大专以上学历,服务意识强、能吃苦耐劳,服从工作安排。
具有康复训练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。
(二)特殊教育老师:性别不限,35周岁以下、身体健康、特殊教育、教育学、心理学、康复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,服务意识强、能吃苦耐劳,服从工作安排。
(三)社会工作师:性别不限,35周岁以下、身体健康、大专及以上学历,服务意识强、能吃苦耐劳,服从工作安排。
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。
六、工资待遇
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,工资1000元/月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。
七、报名时间与方式
(一)报名时间:2015年10月15日至20日
(二)报名地点:广元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
(三)咨询电话:0839-3222974
(四)报名时,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户口本及个人简历,所有报考人员须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。
八、录用方式
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,对面试合格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检,最后根据面试和政审、体检情况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招聘对象。
(一)面试时间及地点:以电话通知为准。
(二)面试内容: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能力50分、应变能力20分、语言表达能力20分、举止仪表10分。
九、体检、政审、公示、聘用
(一)体检:对面试合格的统一组织体检,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我院2014年临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。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空额,经办公室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。
(二)政审: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政审,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。
(三)聘用:经体检、政审后,确定拟聘人选。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,依照国家有关规定,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,依法进行管理。
广元市社会福利院
2015年10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