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按照市编办《关于给市社会福利院(市儿童福利院)增加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限额的通知》(广编发〔2017〕13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采取公开报名,统一面试、考核、体检,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。
二、成立招聘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
为了确保此次编外临聘人员招聘工作顺利、有序、公平地进行,成立由院长、副院长、人事工作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刘 军
副组长:陈 曦 江青川 汪海全
成 员:唐映亭 赵 莉 赵 旋 刘丽蓉
三、招聘人数及职位
本次共招聘编外临聘人员岗位2名。
四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年龄要求
特殊养老护理员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,中专及以上学历;财务人员要求在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,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2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,遵纪守法,热爱工作;
3、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;
4、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无残疾,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;
(二)岗位要求
1、特殊养老护理员:根据老年人生理、心理特点,掌握常见疾病的护理方法;能独立完成老人的日常生活护理;能配合医护人员开展常用医疗作业;熟练掌握与老人进行心理沟通的技巧。具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。
2、财务人员:具有财经相关学历,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工作积极主动,吃苦耐劳,细致严谨且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。具有良好的会计电算化操作能力和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,有出纳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。
五、工资待遇
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,工资由岗位工资、绩效工资组成,工资为2000元/月;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。
六、报名时间与方式
(一)报名时间:2017年8月14日至18日
(二)报名地点:广元市社会福利院办公室
(三)咨询电话:0839-3222974
(四)报名时,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户口本及个人简历,所有报考人员须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。
七、笔试和面试
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+面试方式进行,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。笔试及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(以电话通知为准)。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按照电话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、面试,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八、体检和聘用
(一)体检:对面试合格的统一组织体检,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的空额,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。
(二)聘用:经体检后,确定拟聘人选。拟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,依照国家有关规定,签订劳动用工合同。 广元市社会福利院
2017年8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