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福利机构作为社会公益组织,由于其深入社会最底层,关注着社会弱势群体,承担着社会慈善事业的职能。由于其地位和工作方法的特殊性,社会福利机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工程中具有重要地位。具体职能五项: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社会福利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。
(二)行使政府赋予的对城镇“三无”对象和社会弃婴(童)以及无家可归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长期国家救助的工作职责,切实维护和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。
(三)积极探索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道路,为有经济来源而无照顾条件的社会老人提供托养服务,缓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和矛盾。
(四)发挥社会福利社会化服务中心的示范、辐射和指导作用,承担全市老年福利机构、社会福利中心、敬老院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。
(五)完成市民政局下达的工作任务。
办公室
在院长领导下,协调和处理院务及日常工作;负责院务监督、信息报送、新闻宣传和目标管理工作;负责督查督办、公文运转、重要会议组织、人事管理、机要保密、档案管理、信访和办公自动化工作;负责对外宣传、对外接待、车辆管理工作;负责相关信息收集、分析;完成其他工作。
计财科
在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财务、资金和资产管理;负责全院财务预决算编制和财务报表统计分析、说明和上报工作;负责全院财务报账工作;负责老年公寓成本核算工作;负责入住老人收费及欠费催缴工作;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老人现金代保管工作;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供养管理服务科
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城镇“三无”人员和社会弃婴的养、护、管、教、治、葬等工作;负责供养科护理工作的组织、实施、指导、监督、质量控制和满意度调查工作;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技术培训、考核工作;负责与入住老人的亲属及单位联络工作;负责做好服务对象的意外伤害事故矛盾纠纷调解、处置工作;协调老人代购物品;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社会养老管理服务科
在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为有经济收入而无照料条件的社会老人提供有偿代养服务;负责老年公寓护理工作的组织、实施、指导、监督、质量控制和满意度调查工作;负责老年公寓护理人员的技术培训、考核工作;负责与入住老人的亲属及单位联络工作;负责做好服务对象的意外伤害事故矛盾纠纷调解、处置工作;协调老人代购物品;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后勤保障科
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后勤保障工作;负责全院设施、设备维修、保养工作;负责生活物资采购、保管、供应工作;负责全院食堂管理工作;负责全院园林绿化、美化和保洁工作;负责全院消防安全工作;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卫生所
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临床医疗保健服务管理工作;负责全院临床工作组织、实施、指导、监督、质量控制和满意度调查;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进修培训、考核工作;负责全院药品管理工作;负责组织全院突发事件的现场急救和危重病老人的会诊、转诊协调工作;负责全院医疗纠纷调解、医疗事故鉴定和事故调查、分析、处置工作;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