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精神,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,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效能。4月26日上午,市儿童福利院邀请瀛卓律师事务所李娜律师围绕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内容对全院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培训。
李娜律师指出,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,内容包括总则、资产配置、使用和处置、预算管理、基础管理、资产报告、监督、附则。
该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围绕“放管服”改革大局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,明确了资产范围、管理体制、部门职责、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、预算和基础管理等重要内容,对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,促进国有资产有效保值增值,具有重要意义。
本次培训着重围绕规范资产使用管理、提高资产使用效率、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,内容丰富、安排紧凑、注重实效,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。
通过本次培训会,让全院干部职工进一步认识到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,提升了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,为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