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部门(单位)情况
(一)基本情况。
1.主要职能。
广元市社会(儿童)福利院为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,主要承担全市城镇“三无”人员和社会弃婴及无家可归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养护、医疗康复、特殊教育、精神慰藉、临终关怀和安置工作,同时开展家中无照料条件的老人和残疾儿童的抚养服务。
2、机构及人员情况
广元市社会(儿童)福利院下设11个职能科室,核定事业编制33人,核定编外临聘20人。年末实有在编人员28人(其中:管理岗 16人,技术岗位 5人,工勤人员7人),临聘35人,退休16人。
(二)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。
2017年一是围绕社会稳定,全面保障38名城市特困人员和42名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,并为65名社会老人提供代养服务;接收安置社会弃婴(童)7名,为县区民政局寄养儿童2名,完成3名涉外送养工作。二是开展孤残儿童技能培训项目,手工艺品制作技能培训8次,邀请艺术研究院老师上书法、绘画课程6次,联系爱心企业,为大龄儿童提供学习就业机会5次;三是利用儿童福利院闲置房合作开办幼儿园,盘活闲置资产,创造最大的社会效益;四是完成年度帮扶任务。结对帮扶旺苍普济镇黄岭村22个贫困户,在产业发展、家禽养殖及销售、交通改善、环境整治、民风民生建设。
二、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
(一)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。
2017年,市福利院年初收入、支出预算金额为662.28万元(上年结余167.75万元,当年收入预算494.53万元)较2016年增长18.5万元;全年调整收入、支出预算金额为1116.8039万元(财政返还额257.50万元,收回结转安排11万元,下达指标848.3万元,),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一是上级财政下拨孤儿生活费65.06万元,二是上级财政下拨医疗救助资金30万元,三是上级财政下拨福利彩票专项基金60万元,四是市本级财政下拨人员奖金107万元及其他民政事务。
(二)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。
2017年实际收入1116.8039万元,支出865.61万元,结余251.19万元。实际支出较2016增长85万元。
1.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。
支出决算金额865.61万元,占支出预算的77.51%,结余251.19万元的原因主要是福利彩票公益金设备购置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、城乡医疗救助等项目按进度拨付资金结余。
2.收入支出结构分析。
(1)2017年福利院收入1116.8万元,其中年初应返还额度268.5万元,当年财政拨款848.3万元。
(2)当年支出865.61万元。按支出性质分,基本支出438.52万元,占本年支出50.66%;项目支出427.09万元,占本年支出49.34%。
按支出经济分类,工资福利支出362.55万元,占41.88%,商品和服务支出312.54万元,占比36.11%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0.52万元,占比22.01%,见下图:
3.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情况
“三公”经费预算9.8万元,实际支出8.34万元,比预算减少14.87%,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,从严控制三公经费。其中公务用车预算5.5万元,实际支出5.17万元;公务接待预算4.3万元,实际支出3.17万元,无公务出国。
(三)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。
年末结余251.19万元,其中儿童福利院设备购置资金10.88万元、孤儿生活费1.48万元、超收奖励3.3万元、社会福利事业财政专项资金26.02万元、维修(护)费20万元、养老服务体系统建设资金31.18万元、其他社会福利支出30万元、城乡医疗救助14.51万元、彩票公益金支出特教经费50万元、彩票公益金支出设备购置资金30万元。
特此公告
广元市社会福利院
2018年4月20日